心脏病孕产妇的主要死亡原因是心力衰竭。对于有心
脏病的育龄妇女,一定要求做到华前咨询,以明确心脏病类型、程度、心功能状态,并确定能否妊娠。允许妊娠者一定要从孕早期开始,定期进行产前检查。
1、妊娠期
(1)终止妊娠 凡不宜妊娠的心脏病孕妇,应在妊娠12周前行人工流产,妊娠超过12周时,终止妊娠必须用较复杂的手术,其危险性不亚于继续妊娠和分娩,因此应密切监护,积极防治心力衰竭,使之度过妊娠与分娩。对顽固性心力衰竭的病例,为减轻心脏负荷,应与内科医生配合,在严密监护下行剖宫取胎术。
(2)定期产前检查能及早发现心力衰竭的早期征象。在妊娠20周以前,应每2周行产前检查1次。20周以后尤其是32周以后,发生心力衰竭的概率增加,产前检查应每周1次。发现早期心力衰竭征象应立即住院。妊娠期注意以下情况。
1避免过劳及情绪激动。应充分休息,每日保证至少
10h睡眠。
②限制钠盐摄入,每日3~4g,预防水肿。予以高蛋白低脂肪富含维生素的饮食,少量多餐。
③预防及治疗各种引起心力衰竭的诱因。预防上呼吸道感染,纠正贫血,治疗心律失常。防治妊娠高血压疾病和其他合并症与并发症。
4孕期经过顺利者,亦应在妊娠36~38周提前住院待产。
⑤心脏功能Ⅲ~N级者,立即住院治疗。
6如需输血宜进行成分输血。
⑦如需补液则限制液量及速度。
8动态观察心脏功能,定期进行超声心动图检查,测定心脏射血分数、每分钟心排出量、心脏排血指数及室壁运动状态,判断随妊娠进展心功能的变化。
2.待产及临产时的处理
(1)待产时处理
1卧床休息,间断吸氧,进低盐饮食。
2测体温、脉搏及呼吸,2h1次。
3查血常规、尿常规、心电图,必要时做血电解质测定及血气分析。
④水肿明显者,予以利尿。
处方 肤塞米(速尿)注射液20~40mg im 或 iv⑤应用适量镇静药。
处方地西泮(安定)2.5mgpotid
(2)产程处理心功能Ⅰ~Ⅱ级可经阴道分娩。①第一产程处理
a.注意饮食摄入量,保证必要的休息。半卧位,吸氧,测体温、脉搏、呼吸及血压,必要时1~2h1次。
b.适当使用镇静剂。处方一 派替定注射液 100mgim
(用于宫口<3cm)
处方二 地西泮注射液 10mgiv(用于宫口>3cm)c.产程开始后即应给予抗生素预防感染(可选择以下一种处方)。
处方一 阿莫西林胶囊 0.25g po tid
或 轻阿莫西林胶囊 0.5g po bid
处方二 0.9%氯化钠注射液 100ml iv drip
头孢唑咻 3.0g q12h (AST)
处方三 0.9%氯化钠注射液100ml|iv drip
青霉素 400万单位 q12h(AST)
d.若心率>120次/min,呼吸>28次/min,一旦发现心力衰竭征象,可强心治疗。
处方25%葡萄糖注射液20ml iv (缓慢,必要时
毛花昔C注射液0.4mg4~6h重复给药
0.2mg)
②第二产程处理要避免屏气增加腹压,应行会阴后侧切开术、胎头吸引或产钳助产术,尽可能缩短第二产程。胎儿娩出后,产妇腹部放置沙袋,防止腹压突然下降、内脏血管充血而发生心力衰竭。
③第三产程处理预防产后出血,胎盘娩出后以按摩子宫为主,如出血较多,可肌内注射或宫底注射缩宫素10~20U,以促使子宫收缩;在产房观察2h,待病情稳定后送休养室。
3.产褥期的处理
1产后3日尤其在24h内,要严密观察呼吸、脉搏,
4h1次,心功能Ⅲ~N级者,2h1次。严密注意心衰症状,最好采用心电监护仪监测心率、血压。
2 产后24h内绝对卧床休息,以后需要适当的活动,注意预防栓子脱落形成肺栓塞。根据心功能情况,决定产后出院的时间。
③从产程开始至产后1周使用抗生素,宜用大剂量,主要为青霉素,以预防感染。
4心功能Ⅲ~V级者不宜哺乳。